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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及配套政策的建议

自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电子商务在基础环境建设、企业参与以及商务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然而,我国毕竟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社会信息化水平、尤其是企业信息化水平仍然不高,因此,从总体上来讲,我国电子商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分析表明,我国现阶段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矛盾,所以,我们当前应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互联网创业。1998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互联网免税法》,2002年的3月美国电子咨询委员会又通过《互联网免税法案》,将电子商务免税期限延长到2006年,直到现在,电子商务的税收比起美国其他行业来都是偏低的,这对美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韩国政府鼓励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上网交易,包括家庭主妇个人开设网店,在税收上给予非常大的优惠。日本刚刚上任的新政府,也把电子商务纳入了日本经济基本的发展纲要,要求日本所有的企业和行业开始通过电子商务来解决零售和经济效益的问题,对中小企业法人的税收,通过互联网手段减至11%,也是历届政府对企业减税最多的一次。
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方针、发展规划和实施战略。尽管国家计委、经贸委、信息产业部等政府部门均出台了有关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但由于侧重点不同且缺乏相互之间的协调,显得政出多门,难以落实。对于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一些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先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加以规范,今后逐步上升为法律;国家税务部门联合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制,解决互联网上税收的技术性问题。
第二,物流行业仍是目前电子商务一大瓶颈。拿美、韩等国来对比,美国的端对端物流体系相当发达,可以将资金流、信息流、服务流进行无缝对接,物流成本非常低,企业几乎可做到零仓储。韩国虽然小,但物流业也非常发达,物流配送的速度快、质量高、成本低。
我国的物流系统信息化进程相对滞后, 主要在于:1、成本过高,要占到零售成本的7%到15%之间,实际上给消费者增加了负担;2、服务质量也不尽如人意,导致了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纠纷;3、针对物流行业的保险也是空白;4、物流的信息化没有形成产业链,导致交易平台、中小企业、卖家之间信息不对称;5、绝大多数物流企业依然为劳动密集型,尚无法提供科技含量高、适应客户个性化需求的IT物流服务。业界呼吁通过政府和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大对物流业尤其是现代物流企业和电子商务配套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扶持整合。
第三,营造配套的消费环境。跟美国、韩国、日本比,我国的在线支付体系还不完善,针对电子商务交易额90%左右的B-B支付还维持在互联网上订购、互联网下支付的局面,信用卡支付、手机端点支付等方面还相当落后。其实在电子商务发达的国家,很多交易不是只有在网上能完成,年纪大的消费者、不大能经常上网的人群可以通过便利店、手机、POS机交易,或请人代购,支付方式灵活多样。
腾讯公司高级副总裁刘春宁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专门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把很多相关的中小企业、物流行业、支付行业、大的平台商、中小网店放在一起,整合更多的产业环节,降低库存压力的成本、物流成本。这方面可以参考亚马逊公司的做法,亚马逊的物流基地不光给自己用,还为其品牌供应商提供统一的仓储和配送;联邦快递也把物流基地建成与电子商务配套的基地。
阿里巴巴总参谋长曾鸣则指出,经过互联网这20年的发展和电子商务将近10年的发展,中国的经济乃至世界的经济可能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转变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历史转折点上。电子商务信息化对于美国来说是提高效率,对于中国来说是创造巨大的机会和价值。淘宝网现在最主要的消费人群,来自三、四线城市的越来越多,这些消费者不是因为淘宝网买东西便宜才上的,而是因为在他们所在的城市,根本买不到这些产品和服务。
由此可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其实中国的零售格局乃至中国的产业格局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当整个世界的游戏规则是按工业经济的游戏规则来进行的时候,中国只能赶超,但是进入全新的信息化时代,有着世界上最大市场的中国,拥有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会,可以“蛙跳式”进入,去参与甚至主导规则的制定。这是中国经济未来最大的机会,也是中国产业生存的道路之所在,因为只有转变商业模式,只有成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按需生产的这种新兴的商业模式,中国的制造业才能摆脱血汗工厂,才能摆脱产业低端的模式。
本文编辑:顾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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